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人气指数:207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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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距今已有百年历史,其前身可追溯到1907清宣统帝的老师陈宝琛创建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的国文系科,是全国较早创办的中文系学科之一。建国以后,经过调整合并,2000年5月,在原中文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文学院,增设传播学系。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人才荟萃,曾有许多著名学者在此任教,叶圣陶、郭绍虞、董作宾、章靳以、胡山源、严叔夏、黄寿祺,俞元桂等先贤在此任教,为文学院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截至2011年10月,在岗专任教师120人(含思政),其中专任教师103人,正高35人,副高43人,具有博士学位67人,在读博士2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了75.72%,博士学位比例为65.4%。博导:32人,其中该院23人,外聘9人。硕导:70人,其中该院49人,外聘21人。另有返聘教授6人。现有博士后16人;全日制研究生584人,其中硕士生478人,博士生106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27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156人(2008级252人,2009级302人,2010级297人,2011级305人);现为1院1系8个教研室。

附录: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关于招募研究生“三助”项目的通知

为更好地推广研究生兼助教、助研、助管制度,锻炼和提高研究生的业务、教学、科研、管理能力与水平,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试行办法》(闽师教【1996】026号文件)精神,我院拟招募研究生助管项目一个,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项目:思想政治辅导员3人(研究生1名,本科生2名)

二、项目时间: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研究生1学期,本科生1学年)

三、招募对象:2010级、2009级汉语言文学各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招募条件:

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4、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担任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两级两委团总支正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班级正、副班长或团支书,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校社团联合会正副会长等)经历。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截止2012年8月1日),未婚。

6、获得省、校级三好生、学生干部、团干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12:00;

2、报名地点:仓山校区文科楼七层文学院党委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名时,招募对象须提交个人简历(包括:能体现招募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及证明原件)1份及《文学院招募研究生“三助”项目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到党委办公室领取或在学院网站上下载)

4、联系人:林长飞 联系电话:83465203

(二)资格审查

学院将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学生须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后,学院将合格者名单进行公示。

(三)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

方案一:符合报名资格人数在10人以内(含10人),采用面试方式,现场作答给定的题目。

方案二:符合报名资格人数在10人以上,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通过笔试选出成绩前10名(含第十名)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方式同方案一。

学院将学生面试的成绩进行公示。根据学生面试的成绩进行先后排列,排名前六名的学生作为考核对象。

2、考核方式

由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对象的导师、所在党支部的党员代表、所在专业的学生代表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认为考核对象不能胜任,则将面试成绩排名第二的学生作为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凡出现此情形,依此类推。考核的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

3、考试内容

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对辅导员工作职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内容的熟悉、掌握情况,主要考察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考试考核小组

由校学工部、研工部、纪委、组织部、人事处、学院分管领导组成考试考核小组,负责考试考核工作,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5、考试考核时间初定2012年6月28日至30日,考试地点初定在仓山校区文科楼七层文学院办公室。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职责与待遇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认真、踏实地履行辅导员教育管理职责。

2、按照学校规定,本科生辅导员必须每天住在新校区,特殊情况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学校提供学生宿舍一间作为辅导员作息用房。

3、按照学校和学院的政策规定,辅导员工作补贴从学校的研究生“三助”补贴、非在编人员工资包干经费和学院的辅导员岗位工作量三部分经费中给付。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学院(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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